北京市持有《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電視劇制作許可證(甲種)》相關機構:
現將《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辦公廳關于開展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和<電視劇制作許可證(甲種)>持證機構2017年度業績審核工作的通知》(新廣電辦發 [2017]85號)轉發給你們,請按照通知要求,認真及時參加業績審核工作。現將有關具體事宜通知如下:
一、審核對象
(一)北京市《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持證機構;
(二)北京市《電視劇制作許可證(甲種)》持證機構。
二、審核內容和審核標準
(一)執行廣播電視法規、規章和規定的情況;
(二)廣播電視節目制作、代理、交易、出口等制作經營業績;
(三)70號文件第三條需要清查的11種情況(除第四點);
(四)根據規定需要審核的其他情況。
請各持證機構按照總局《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管理規定》(34號令)、《廣電總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活動管理工作的通知》(廣發【2010】70號文件)、《關于修訂部分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決定》(總局令3號)、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2017年度業績審核工作的通知(新廣電辦發[2017]85號)第四條“審核標準”進行自查自糾。
凡逾期或不參加業績審核的定為“不合格”;凡定為“不合格”的機構,許可證期滿不再辦理延續手續,不得從事經營節目制作業務;對制作、代理、向境外提供含有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禁止內容的節目,制作經營導向偏差、內容低俗庸俗、社會廣泛差評或產生不良社會影響的節目,以及股東中有境外機構或人員的制作機構,將依法吊銷其許可證。
對于列入“不合格”名單的制作機構,管理部門要予以記錄,作為該制作機構今后辦理各項廣播電視業務的參考依據。對制作、代理、向境外提供含有法律法規或相關規定禁止內容的節目,制作經營導向偏差、內容低俗庸俗、社會廣泛差評或產生不良社會影響的節目的制作機構,列入“黑名單”管理。
三、審核流程
(一)機構網上填報(2018年1月)
1.1月31日前,請各持證機構登錄“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廣播影視電子政務與電子監察平臺”。選擇“制作機構業務”如實填報2017年度制作經營業績情況(具體見《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辦公廳關于啟用“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機構管理信息系統”的通知》(新廣電辦發〔2017〕83號);
2.按要求填報《經營情況與社會責任報告》;
3.逾期填報通道自動關閉;
4.2018年起,制作機構須按月填報業績,年終系統自動生成年度業績報告。
(二)管理部門審核(2018年2月)。我局將于2月1日至28日使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廣播影視電子政務與電子監察平臺”,對節目制作機構填報的內容進行審核,并依據審核標準做出審核結論。
(三)總局匯總公告(2018年3月)。我局于3月1日前將業績審核情況報告和數據匯總上報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總局于2017年3月底前向社會通報業績審核結果。
(四)本次業績審核不受理《電視劇制作許可證(甲種)》新增申請。我局堅持做好申請甲種證機構的審核把關工作,對制作業績雖然沒有達到規定要求,但其制作的優秀電視劇在播出后獲得廣泛好評,實現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雙豐收的制作機構,可在下一審核期內優先考慮核發甲種證。現有甲種證機構制作的電視劇播出后產生嚴重不良社會影響的,我局向總局報告情況并提出撤銷其甲種證的意見。
四、報送要求
(一)按要求完整填寫“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廣播影視電子政務與電子監察平臺”中的各項內容。業績審核材料統一使用“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廣播影視電子政務與電子監察平臺”進行上報。該平臺的具體操作請認真閱讀使用手冊,或進入系統軟件后,在幫助文檔中進行學習。不再報送紙質業績審核表等相關材料。
(二)做好相關材料的上傳工作。按照審核內容的要求,認真撰寫經營情況與社會責任報告,蓋章、掃描后上傳。
(三)注意填寫內容的準確性。本企業的基本信息要完整正確;涉及到財產、收入數據的單位為萬元;全年制作影視劇數量、電視節目制作時長按照規定的格式填寫,電視劇數量單位為部/集,電視節目制作時長的單位為分鐘,總時長是全年制作所有視聽節目的合計數,包括廣播、電視、電視劇、動畫劇、電影、宣傳片、網絡視聽等節目的時長。
五、聯系方式
在填報過程中遇有問題及時聯系溝通。
有關《廣播電視節目制作經營許可證》業績審核咨詢聯系人:王春江 82912717,13261859626;姚青青 13261993270;楊志平 64081101。
軟件技術支持聯系人:馮淼,左翔,電話:86097359、86098573。
北京市新聞出版廣電局
2018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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